- 索引號: zfb/2022-00010
- 分 類: 其他
- 發布機構: 穆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 號:
- 發文日期: 2022-12-14
- 主題詞:
- 時效: 現行有效
- 名 稱: 【已失效】穆政辦規〔2022〕2號 關于印發穆棱市家庭經濟困難和農村撤并學校學生就餐與通勤資助實施辦法的通知
穆政辦規〔2022〕2號
穆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穆棱市家庭經濟困難
和農村撤并學校學生就餐與通勤資助
實施辦法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穆棱市家庭經濟困難和農村撤并學校學生就餐與通勤資助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穆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9日
穆棱市家庭經濟困難和農村撤并學校學生
就餐與通勤資助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減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農村撤并學校學生就學經濟負擔,保障其順利就學、安心上學,制定《穆棱市家庭經濟困難和農村撤并學校學生就餐與通勤資助實施辦法》。
一、目標任務
鞏固拓展教育脫貧攻堅成果,防止因學返貧,推進優化城鄉教育布局,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農村撤并學校學生平等的就學權利,促進教育公平,增強教育服務民生能力,提高教育幸福指數。
二、資助范圍
1.就餐資助對象:根據《黑龍江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黑教規〔2019〕9號)和《穆棱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細則》(穆教體發〔2019〕84號),經學校、幼兒園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在學校食堂(校外就餐點)就餐并支付餐費的學生。2022年秋季起撤并的農村學校轉到本鄉鎮或城區學校就讀,在學校食堂(校外就餐點兒)就餐并支付餐費的學生。
2.通勤資助對象:根據《黑龍江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黑教規〔2019〕9號)和《穆棱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細則》(穆教體發〔2019〕84號),經學校、幼兒園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乘坐校車、公共交通工具通勤并支付費用的學生。2022年秋季起撤并的農村學校轉到本鄉(鎮)學校就讀,乘坐校車、公共交通工具通勤并支付費用的學生。
三、資助對象確定程序
一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由學校、幼兒園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學校食堂(校外就餐點)就餐和通勤的實際情況確定資助對象。二是農村撤并學校學生資助,由學生就讀學校核實學生在學校食堂(校外就餐點)就餐和通勤的實際情況確定資助對象。學校(幼兒園)將經過評審、公示無異議的資助學生名單報市教體局復審。
四、資助標準及時限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準:每生每年發放就餐補助1000元、通勤補助500元。結合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5年過渡期,此項資助政策自2022年秋季開始至2025年末結束。
2.農村撤并學校學生資助標準:在本鄉鎮就讀學生,每生每年發放就餐補助1000元,通勤補助1000元。在城區就讀學生,每生每年發放就餐補助1500元。2022年秋季起撤并的農村學校學生升入初中不再享受以上政策。
既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同時又是農村撤并學校轉入本鄉鎮、城區就讀的學生,只就高享受以上兩項資助政策中的一項。
五、資助方式
1.發放頻次:每年按學期分兩次發放。每學期根據學校評審、教體局復審確定的學生名單,按照全年資助標準的50%發放。
2.發放方式:學生資助資金屬于惠民資金,納入“社保一卡通”發放范圍。對于暫時無法辦理有效社??ǖ膶W生,通過其他渠道代發。
3.資金渠道:此項資助政策的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每學期由市財政根據所需資助金額,將資金撥付到市教育資源和學生資助服務中心,由市教育資源和學生資助服務中心依據最終確認的資助學生人數和資助標準代發。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抓好落實。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和農村撤并學校學生就餐和通勤資助是我市推進教育優先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惠民措施。財政、教育、學校等單位要積極發揮職能、強化責任,把這項惠民政策落實落靠。
2.堅持程序,加強管理。按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程序和農村撤并學校學生就讀情況,核實核準受資助對象。學校(幼兒園)要切實履行認定核實職責,建立受助學生臺賬。教育部門按照資金管理和使用規定及時撥付和發放資助資金。加強資金管理,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檢查和監督。對違規領取資助資金的,一經查實立即追回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